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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脸识别 | EDPB“关于通过视频设备处理个人数据的指南”(全文翻译)
编者按:
本公号曾发表的人脸识别系列文章:
今天给大家推送2020年2月EDPB发布的“关于通过视频设备处理个人数据的指南”的全文翻译。译者是就职于长城汽车的杨丹律师。
域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威文件,DPO社群的全文翻译:
DPO线下沙龙的实录见:
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系列文
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(一):基本制度介绍
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(二):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
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(三):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
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(四):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
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系列文章:
自动驾驶系列文章:
欧盟“技术主权”进展跟踪系列文章:
数据安全法系列文章:
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系列文章
围绕着TIKTOK和WECHAT的总统令,本公号发表了以下文章:
美国方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:
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系列文章
第29条工作组/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的翻译:
关于美国出口管制制度,本公号发表过系列文章:
供应链安全文章:
人脸识别系列文章:
数据跨境流动政策、法律、实践的系列文章:
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